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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《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
洛阳川力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26-05-10【公司新闻】6人已围观
简介《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核心内容《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,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,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推动废弃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。方案涵盖8个方面,重点内容如下:一、做
《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,旨在加强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,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,推动废弃物减量化、资源化、无害化。方案涵盖8个方面,重点内容如下:
一、做好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分类和管理加强源头管理:
医疗机构废弃物分为医疗废物、生活垃圾和输液瓶(袋),需通过规范分类和清晰流程,形成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贮存、交接、转运的废弃物管理系统。
利用电子标签、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,对药品和医用耗材购入、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,确保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。
夯实各方责任:
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废弃物分类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具体科室和操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。
鼓励牵头医疗机构指导医联体内医疗机构废弃物分类和管理,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医疗机构需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对后勤服务组织的培训和管理。
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:
各省份需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。
到2022年6月底前,实现每个县(市)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,鼓励发展医疗废物移动处置设施和预处理设施。
进一步明确处置要求:
医疗机构需制定具体的分类收集清单,严禁混合医疗废物、生活垃圾和输液瓶(袋),规范医疗废物贮存场所管理。
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需配备充足收集、转运周转设施和资质车辆,至少每2天到医疗机构收集、转运一次医疗废物,防止丢失、泄漏。
- 医疗机构需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政策,将非传染病患者或家属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,以及医疗机构职工非医疗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,与医疗废物、输液瓶(袋)等区别管理。
- 做好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接收、运输和处理工作。
- 明确原则:按照“闭环管理、定点定向、全程追溯”的原则,明确医疗机构处理以及企业回收和利用的工作流程、技术规范和要求。
- 确保覆盖:地方需出台政策措施,确保辖区内分别至少有1家回收和利用企业或1家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,实现医疗机构输液瓶(袋)回收和利用全覆盖。
- 规范利用:回收利用的输液瓶(袋)不得用于原用途,不得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,不得危害人体健康。
- 整治行动: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整治医疗机构不规范分类和存贮、虚报瞒报医疗废物产生量、非法倒卖医疗废物等行为。
- 部门协作:国家卫生健康委、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明确部门职责分工,公开曝光违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。
完善信息交流和工作协同机制:
建立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,实现医疗机构、医疗废物集中贮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信息互通共享。
相关部门需共享有能力回收和利用输液瓶(袋)等可回收物的企业名单、处置种类和联系方式,促进医疗机构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得到及时处置。
落实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政策:
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,促进医疗废物减量化。
将医疗机构输液瓶(袋)回收和利用所得列入合规收入项目,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- 宣传活动:通过中央主要媒体、各领域专业媒体和新媒体,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、输液瓶(袋)回收和利用企业向公众开放等活动,宣传废弃物科学分类、规范处理的意义和知识。
- 引导认知:重点引导公众对输液瓶(袋)回收利用的价值、安全性有更加科学、客观和充分的认识,加大对涉医疗机构废弃物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。
- 评估机制:相关牵头部门需于2020年底前组织对各牵头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,2022年底前完成全面评估,对任务未完成、职责不履行的地方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。
- 修订条例:根据评估情况,适时启动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修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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